兰州市检察院被表彰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

  原标题:市检察院被表彰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

  近日,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评选结果的通报》,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。此次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创建评比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战略,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队伍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努力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
  根据最高检和省院工作要求,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,及时制定并下发兰州市检察机关参与“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表彰活动”实施方案,成立了评比工作领导小组,从三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,做到了努力把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落到实处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 张烁